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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商学院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春季招生)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23 号

                三、层次 √本科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限制

                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一)以沪教⌒ 委学【2014】60号文件为依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招生。(二)录取程序及规则 1. 学校对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全市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资格线且报考〗我校的考生,按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 的2倍的比例划定面试资格线。如遇总分相同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2. 学校组织面试资格线上的考生◎面试并公布面试成绩。 3. 学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按公布计划数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同时按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50%确定候补录取资格考生的名单。录取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0分)+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对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依次█按面试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学校公示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的名单。 5. 已公≡示的预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确认报到,学校向确认报到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6. 已公示的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候补资格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作放弃候补资格。 7. 学校对预录取考生未确认报到而产生¤的计划缺额,按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公示。 8. 已公示的候补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确认报到,学校向确认报到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9. 学校上报新生录取数据。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021-54252879(直线+传真) 64870020*1124

                021-67105467

                www.sbs.edu.cn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按春季招生∩录取人数的20%设立新生奖学♂金(全额奖学金5000元、荣誉奖学金3000元)。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2015年春季高考确认〓报到的新生,正式入学时间与2015年秋季高考录◥取新生相同。

                3.所有录取新生全部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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