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办学规模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学 制:3年
网 址:http://www.qzit.edu.cn
校 址:(主校区)晋江市内坑镇大学路
第三条校训、育人方针
育人方针:培养●身体好、就业好、社会贡献大的应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为保@障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平稳运行,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ξ 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分项实施细则。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招◆生计划、宣传、录取等一系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监督、投诉电话:0595-22500777
第六条 2016年普通高考,我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住宿费:1400元/学年(6人间)(泉州市物价局 泉价[2015] 47号)
十一条退费标准:参照2013版-《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三条为╱鼓励进步、表彰先进,学院还设立了学习奖、职业技能奖、科研奖、才艺奖、宣传奖、创品牌奖、素质教育奖、体育竞技奖等20余大类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百万爱心工程、勤工助学中心等助学体系。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提相关文件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校招生普通文、理科专业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在生源不足时,可依据各省招生录取政策,申请降分投档录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除参加文、理科文化考试外,需参加艺→术类专业技能考试。
第十六条除福建省外考生:参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以省考试院公布结果为准。
第八章 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第二十一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00777、400-020-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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