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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ξ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六条学校ζ 代码:12877。

                  第八条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条邮政编码:324000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面向浙江、安徽、贵州、广西、福建5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①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的等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具体录取方式:

                  2.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

                  4.考生投档到我校后,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照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二十一条学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0-8015710

                  E-mail地址:xsc@qzc.cn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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