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85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由青海省公安厅主管,教育厅协管,省委政法委配合管理,是青海省唯ξ 一一所公安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承担我省公安政法专门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及政法干部培训双重任务。
学院在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已初步形成学历教育和民警培训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深度融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办学格局。半个世纪以来,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部门培养输送了1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在职政法干部和公安民警2.5万人(次),为我省公安政法队伍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一)公安类专业
学院除执行教育部颁发的《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外,要求考生必须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出具政审意见),做到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要求考生具备下列条件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男女考生均身体匀称、动作协调。
(4)如有变动按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青海省司法厅、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凡报考我院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技术、刑事执行四个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和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且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具体见附表1:
(二)法律类和公共事业类专业
四、收费标准:
三年制:2880元/人/年;
600元/人/年;
凡报考我院各类专业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均需在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填报入学志愿,并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出具政审意见)。
志愿报考我院法律类及其他类专业的进档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身体条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建议把我院作为A志愿填报,专业服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或不能确认来校就读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女生均按本专业招生人数的30%录取;法律事务(汉藏双语教学)专业只招民语类(加试藏语文)单独考生,女生按本专业招生人数的30%录取。
(一)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学院奖学金;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一定程序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志愿报考我院侦查、治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招委和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生源选拔即招生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于2015年6月29日— 7月2日进行。由于我院公安专业是提前专科批次录取,考生须到当地招办领取《公安(司法)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和《公安(司法)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表》,并在填报志愿时在提前专科批次填报我院∴相应的公安类专业。
(三)新生开学两周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学院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乘17、18、19、21、24、31、82、87、警官学院―西火车站专√线5路公共汽车到“南山路东站”下车,沿建新巷往南走200米即到。
电话:0971—82323550971-8202397
电子邮箱:151381393@qq.com
学院网站:http://www.qhjy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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