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2009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 学校代码:10435。
第六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第八条 招生批次及※类别:艺术类本科;文史、理工↙类本专科;优秀运动员本专科;软件外包】方向理工类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文史、理工类专科「。具体招生批次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制的《报考指南》。
青岛农业大学是一所农㊣ 科特色鲜明,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其前身莱阳农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现举办55个本科专业,4个一级学科①硕士点,3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现有教□ 职工18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78人,副高◆级职称326人,博士262人,硕士638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9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博士¤生导师22人。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普通⌒ 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十四条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部分专业按大类报考:考生填报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时,应将大类包含的所有专业作为一个专业,只填〖写被指定为大类名称的专业及其代码,录取〗专业也按大类名称确定。按大㊣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第一学年统一学习所在大ζ 类的基础课程,学年末学校根据学生学年考】核成绩、个人】志愿和专业计划在大类内确定具体专业。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文史和理工类:
2.对部分省份保○留的“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我校不予执⊙行。
4.对填报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类专业的考生实行数学限分∩政策,具体分数根据投档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的投档考生中,学校按专★业成绩的30%,文化成绩的▆70%统计总成绩择优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ㄨ: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〇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
2.新生奖学金:在山东省文史和理工●类本科二批第一志愿被录取,成绩超过本科一批线50分的考生,入学经复查合格后可获得奖励10000元。
第九章 学历证书
第十章 咨询、联系渠道
1.电话:0532-86080517、86080055。
3.招生信息网:http://zsw.qau.edu.cn(设有@在线咨询)。
第二十八条 学校网站:http://www.qau.edu.cn。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普通本专科招生。对以青岛农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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