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学院2010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2006年9月,根据教育部、卫生部签署的清华大学与我校紧密合作办学协议,以及两校关于落实两部协议的实施意见,“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更名为“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
第四条:学校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修订印发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资※料的核对、归档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第九条:学校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00730
招生咨询电话:010-65249442 网址:www.pumc.edu.cn
第十条:北京协和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二条: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的招生计划纳入清华大学的总招生计划之中,由两校共同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凡志愿报考协和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填报清华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并可同时填报清华大学其它理工类专业。
第十四条:护理本、专科的录取工作由北京协和医学院完成,采用北京协和医学院的招生编码。学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调阅学生档案。对符合提档要求的学生,按照其志愿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我校承认教育部加分。在高考实际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上同等优先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录取满,可录取第二、三志愿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护理专科按照高会统招的形式录取,会考要求物理、化学成绩合格,高考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录取时按照三科总成绩排队。对护理专科学生的专升本情况,按当年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第四章 收费及其它
临床医学专业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护理专业本科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护理专业专科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学生在不同的学习阶段,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根据宿舍类型不同,收费标准不一。普通学生宿舍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750元;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500元。护理专科学生要求走读。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北京市批复为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参见当年的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涉及内容以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为准。
北京协和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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