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2009年ㄨ招生章程
我院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源北路1268号,邮编650106。
1、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学院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一视同仁。对报考同一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下,依次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以及服从↘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5、我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办的有关加分规定。
7、男女生比Ψ 例不限。
9、报考英语、对外汉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外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英语专业和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应在B级(4分)以上。
11、报考∞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应不低于及ζ 格分。
第五条、 招生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英语、对外汉语、法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学、水利水电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信息与计算科学17个专业。
第七条、 学费: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学费标∏准收费。
学院设有多项奖、助学金,总授奖比例达到总人数的20%。助学贷款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政策执行。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8353209传真(0871)8328761
网址:www.oxbridge.cn
第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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