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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职业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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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南阳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南阳职业学院

                  第六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西峡@ 县白羽路52号

                  第八条办学特点:南阳职业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素质教育和实践能力训练为重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适︻应地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九条南阳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南阳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学院年度▲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2、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考虑给予退档。

                  第十八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2.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考成绩)在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之上;

                  4.考生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其它录取要求: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无性别比例要求。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参见2013年省公布的收费标准。

                  第Ψ二十二条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南阳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招生咨询电话:0377-6055111160553333

                  邮箱:nyzyxy001@126.com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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