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理『工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理工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南阳卐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南阳理工→学院
第六条办学地点
2.教育学院:河南省南阳市七一路587号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理工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录取工作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3.对不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々份,原则上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方法,即志愿ξ 优先,学校对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第十八条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考虑给予退档。
第二十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2.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考成绩)在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之上;
4.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编导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50”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其他录∞取要求
2.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无性别比例要求。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参见2012年在各省公布的收费标准。
第Ψ二十四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国家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南阳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网址:http://www.nyist.edu.cnhttp://www.nyist.net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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