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理工学院201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宁夏理工学院 学校国标码:12544
办学性质:民办公助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宁夏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宁夏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普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按各项条件中加分最多的一项执行。
1、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2、英语专业要求高考成绩中英语单科成绩不少于满分的60%。
专科按照4个招生大类、2个招生专业进行招生。财务会计类分流专业包含会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类●分流专业包含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汽车制造类分流专业包含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语言类分流专业包含应用英语、应用日语。所有大类入学一学期后,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当年公布的分流政策自主选择专业。
1、学校与“美国西北理工大学、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开展订“双校园”联合培养项目,施行“1+3”、“2+2”、“2+2+1”(本硕连读)、“1+3+1”(本硕连读)培养,即新生入学后,在我校学习一至两年,有意向赴国外留学的可通过申请,经学校选拔后,赴国外合作大学就读,完成联合培养协议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并按要求完成学业后,符合国外合作大学毕业条件的,将获发合作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及宁夏理工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完成规定学位要求的本硕连读学生还将获发合作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
3、宁夏理工学院已经被教育部纳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由东北大学对口支援。我校与东北大学在“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①、机械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市场营销、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英语、日语”等专业开展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施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东北大学学习。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一批录取线上,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注册就读的考生,第一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二至第四学年推荐至东北大学学习。修业期满、达到要求,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和东北大学共同加盖印章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大学生服务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ω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收费标准
1、本科理工类专业学费:13000元/年;本科文史类№专业学费:12000元/年;本科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年。
3、国际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在宁夏理工学院学习期间学费按宁夏理工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在国外学校学习期间学费按该校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美国西北理工大学学费约12000美元/年,约合人民币72000元/年;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学费约650000日元/年,约合人民币33000元/年)。
5、住宿费:根据住宿设施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500-2200元/年/人。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传真:0952-2210016;
宁夏理工学院网址:http://www.nxi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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