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成立于1999年,2004年2月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甘肃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计划。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510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联系电话:(0931)7970353;传真:(0931)7970035
第十一条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ㄨ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第十三条 E-mail:zxxy_zsbgs@163.com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及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〇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等。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接受考生、家长、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及计划数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为准,具体计划详见《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2015年招生∑ 来源计划表》。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录取时分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产品设计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投档成绩均达到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批参╱照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投档成绩排序;如文化课投档成绩也相同,则@ 按照语文、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满为止。
第二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计划数,优先满足考生所填报志愿中的第一专业;如专业计划已满,不能满足第一≡专业时,则满足考生所填报志愿中的第二专业,依次类推。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所有录取结果均按照教育部要求和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学院本科招生网default_zsb.asp查询相关招生录取信息。
第二十七条 招生外语语种一般要求为英语。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费:文科类9800元/生·学年;理科类10000元/生·学年;工科类11000元/生·学年;艺术类12000元/生·学年。
第八章 毕业证、学位证◇发放
第九章 奖助学金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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