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4年ㄨ招生章程(江苏省)
办学校区:江苏省南通市外环东路999号(省内招生代码1838)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学历层次:本科
招生人数:2600人
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二、录取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文化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对进档考生将其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录取分相同时,以专业分优先,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首页 1 [2] 下一页 尾页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08-05
-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08-05
-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08-05
-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08-05
-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08-05
-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08-05
-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08-05
-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08-05
-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