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学校名称:南通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的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各类别的招生工作。
我校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录取批次(院校代码:1301)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须在C(含)以上,技术科目测试成绩为合格;艺术体育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
(一)普通类招生
(二)艺体类招生
1.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省专业统考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对进档考生以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总分为录取分。
(三)特长生招生
(四)自主选拔录取
对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B(含)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的考生,录取时按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按照《南通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择优录取。
(一)关于外语语种
(二)关于身体要求
(三)本招生章程适用于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
咨询电话:0513-85012170
邮政编码:226019
网 址:zs.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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