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2.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环节、成绩合格者,发给西北工〇业大学明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学士学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5.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6.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8.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10.学院〓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加分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对于江苏省考生选考科目等级必须达到CC以上,方可录取。
*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分配专业,若选考科目等级也相同,则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参考数学成绩,选考@ 历史的考生参考语文成绩排序分配专业。
*江苏省、山东省考生报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通过我院组织的专业课校考且取得我院颁发的合格证。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江苏省、山东省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附则
15.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的教学安排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17.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9.本章程由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邮院地编:710124
传院地真:(029)85603276
电子邮件:zsb@nupmd.edu.cn
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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