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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法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十三次例会、第二届环境法学前沿理论高端论坛在宁波︼召开

                2019-12-02 0 新闻公告 来源:宁波大学新闻网

                 

                 

                11月30日,“环境法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十三次例会、第二届环境法学前沿理论高端论坛在「宁波召开。会议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张文显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清华大学吕忠梅教授、宁波大学副校长汪浩瀚教授先后致辞。宁大党委委员胡敏主持开幕式。

                汪浩瀚教授代表宁波大学向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环境法中的法理”高端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他介绍了宁波大学创建与发展沿革,并对专家对宁大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法理研究行动计划例会掀起了法学界诠释法理、论证法理、反思法理、应用法理的热潮。本次研讨会围绕环境法理这一主题,必将有助于推动中国生态文明理论建设,有助于推动中国环境治理现代化。

                张文显对主办方宁波大学表示了感谢,并指出,这次会议是在具有立碑成意义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闭幕,正好一个月的时间的节点召开,可以说是时机良好,意义重大。四中全会的决定在引言部分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它为环境法学理论的创新,构建中国特色环境法学确立了理论基础和根据遵循,也集中体现了环境法⊙治领域的基本法理。希望这次研←讨会在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开成一个高端的学术讨论会,用四中全会精神指导研讨会,用研讨会的成果丰富和深化四中全会的精神。

                吕忠梅在致辞中指出环境法学在寻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与诸多学科展开了对话。专家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在当代,不管哪个法律学科都需要面对环境问题,也都需要提出本学科的∴方案。同时,他指出学者的使命是用学术讲政治。我们要把政治的话语转化为法╳学的学术话语,用法律的逻辑、法律的规范形式、法律的概念把四中全会的决定最终变成法治的一个部◣分,甚至是从理论到实践的一个部分。面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的法理建设存在明显的短板。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我们召开与法理学的对话,研究环境法的法理意义重大。特别希望法理学界各位学者为环境法的法理建设提供更≡多支持与智慧。期待这次研讨会是一个开端,能够对我们后续的研究有所启发。

                上午议程以“环境法中的核心法理”为议题。由张文显、吕忠■梅引导发言。会议围绕着如何解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环境法学的基石范畴(核心概念)、如何理解“环境正义、环境法治〖领域最具有共识的法理格言(命题)、法理学上如何理解环境法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评㊣价环境法应该秉持整体主义理念,对法的安全、公平、秩序等价值做出新的诠释这种观点、如何@看待环境法不是部门法以及对环境法学未来发展的△希望等8个问题开展研讨,刘作翔教授、徐祥民教授主持。与谈环节,张恒山教授、张梓太◎教授、胡平仁教授、胡静教授、钭晓东教⊙授、徐祥民教授、邱本教授、竺效教授、焦艳鹏教授、王小钢教授、王锴教授、吴卫星♀教授、陈海嵩@教授、谢小瑶教授分别围绕8个问题发言。

                下午∮议程以“环境法学方法与法理思维”为议题。由周珂︼教授、陈金钊教@ 授引导发言。会议围绕环保基本国策与法制化的关系,环境法的基础性法律定位,可持续发展的强与弱关系,最∮严格与精细化的关系,法律思维与法理思维◣,函涉思维、类比思维、拟制思维、体系思维等议题展开讨论。秦天宝教授、马长山教授主持。蔡守秋教≡授、杜群教授、高其才教授、李挚萍教↘授、黄锡生教授、夏祖银法官、孙佑海教授、柯坚教授、郭春镇教授、王云清〇教授、何跃军教授、李志庭长、李程博士先后发言。

                闭幕式上,张文显、吕忠梅做总结发言。闭幕式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杜群教授主持。

                此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指导;由宁波▃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秘书处、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浙江省法学会ξ 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法治研究》编辑部、宁波发展战略研究〓院(筹)主办。中国法学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法学会、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部分高校及科研机构、法律实务界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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