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1

  • <tr id='RKsF2D'><strong id='RKsF2D'></strong><small id='RKsF2D'></small><button id='RKsF2D'></button><li id='RKsF2D'><noscript id='RKsF2D'><big id='RKsF2D'></big><dt id='RKsF2D'></dt></noscript></li></tr><ol id='RKsF2D'><option id='RKsF2D'><table id='RKsF2D'><blockquote id='RKsF2D'><tbody id='RKsF2D'></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RKsF2D'></u><kbd id='RKsF2D'><kbd id='RKsF2D'></kbd></kbd>

    <code id='RKsF2D'><strong id='RKsF2D'></strong></code>

    <fieldset id='RKsF2D'></fieldset>
          <span id='RKsF2D'></span>

              <ins id='RKsF2D'></ins>
              <acronym id='RKsF2D'><em id='RKsF2D'></em><td id='RKsF2D'><div id='RKsF2D'></div></td></acronym><address id='RKsF2D'><big id='RKsF2D'><big id='RKsF2D'></big><legend id='RKsF2D'></legend></big></address>

              <i id='RKsF2D'><div id='RKsF2D'><ins id='RKsF2D'></ins></div></i>
              <i id='RKsF2D'></i>
            1. <dl id='RKsF2D'></dl>
              1. <blockquote id='RKsF2D'><q id='RKsF2D'><noscript id='RKsF2D'></noscript><dt id='RKsF2D'></dt></q></blockquote><noframes id='RKsF2D'><i id='RKsF2D'></i>

                烟台南∑山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烟台南山学◢院 > 高考招生 >

                烟台【南山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南山学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成立时间及¤荣誉:学校是由国家级大型企业南山集团投资33亿元兴办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成立于1991年,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高■职院校,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晋升为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ㄨ办普通本科院校。先后被教育部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委员会授予№“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全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及“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 优雅的校园¤环境

                  ◆ 优越的办学条件

                  ◆ 优良的师资队伍】】

                  ◆ 全新的办学理念

                  ◆ 先进的教学模式

                  ◆ 优异的教々学成绩

                  ◆ 可靠的就业保障

                  ◆ 坚实的办学后盾

                  第三章 组织机构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 对口本科:招生对象为山东省ㄨ参加2009年对口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

                  第十二条 烟台南山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执行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々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六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报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1)不设』志愿级差,选考科目不限。

                  在上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 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校计划为止;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生源,按其填报的第二、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5)艺术设计本科,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工业设计本科,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当年规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普通本科、对口本科8800元/年,艺术设计本◥科专业10000元/年;普通高职5800元/年,艺术▆类高职6800元/年;住宿费:700—1200元/年。退学退费标准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为了帮助和鼓励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实施奖助学措施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烟台南山学院自主设立了南山学院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贫困助学金和新生◆特困补助金等。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名称:烟台南山学院;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高职(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联系渠道

                  南山校区地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工ξ业园 邮编:265706

                  邮箱 E-mail:zsb@nanshan.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如果与国家Ψ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烟台南山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