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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ζ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院简介:我院是2004年是由泰安市人民政府举办、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Ψ 需要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是中央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多数专业设⊙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基地。

                  学校被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评为〖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职成[2002]6号),2005年被山东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七部门评为全省职教先进单位,2006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荣誉称号, 2007年学生公寓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省级标准化公寓” ,2006年被评为“泰安市文○明单位”。2008年被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为“优秀”等级。2009年被授予山东省“花园︽式单位□”。2010年山东省〖高校德育评估优秀学校、校园文明建设评估优秀学校。

                  第七条 学校全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综合院∮校

                  第十一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三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9号(原泰明路9号)(东开发区)

                  第十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六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538—8628115。

                  第十七条 经教育部①批准,2011年我院招生计划为普通专科(高职)2750人(其中山东省2590人,河南省 30 人,山西省 20 人,河北省 30 人,安徽省 20人,辽宁省 20 人,吉林省 20 人,黑龙江省 20 人,对口高职 400人。)

                  第十九条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2003】22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须持有省招生考试院认可的本科院校颁发的同类专业合格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々条 录取方式与批次

                  2、录取批次: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1]3号)规定,我院参加山◢东省专科一批(艺术类专业)、专科二批(普通类、对口高职)录取。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3、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学院最低投档分数如有多名考生相同,按照语、数、外三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院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院咨询电话(0538—8628118、8628169、8628178)或我院网站(http://www.mtotc.com.cn)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查询。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学院支付邮资)。

                  第二十六条 我院按国家规定划拔』一定比例的学费作为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 和省市政府、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

                  第二十七条 学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院规定考核ㄨ合格,颁发国家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章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9号(原泰明路9号)(东开发区),邮编:271000

                  3、传真:0538-8628114

                  5、电子邮箱:118zsb@163.com;8628169@163.com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的↑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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