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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104)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一)我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仅2所)。坐落在具有2100多年历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西南工业重镇、国家甲级旅游城市、被誉为“世界第一天然大盆景”的柳州市。

                (三)我院下设有8个系部,开设涵盖工程、经济、管理、艺术等学科领域的50多个专业。所有招生计划全部属于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招生。目前有在校生一万多人,

                (五)我院与企业合作深度融合的办学模式被收入《中国高校与大型企业合作典型案例集》。学生理论功底扎实、操作技能强、综合素质高、就业竞争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喜欢,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5%以上,2001年至今连续十三年蝉联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总原则

                (二)普通高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2.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录取原则。即:同等批次按考生报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据考生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录取按考生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的模式。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分值)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因录取时间紧迫,对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不再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征求考生意见。

                单独招生是高考的组成部分,是教育部授权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组织入学测试,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实施招生录取”的一种与普通高考具有同等效力的高校招生形式。学生入学后在管理、教学、学制、学费、毕业证等相关待遇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入学的学生一致。招生对象为参加广西当年高考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广西高职高专单独/对口招生管理系统”或我院招生网站参加单独』招生报名并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四)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实行“免试优先,遵循分数”的录取原则。即:优先录取免试生,然后根据综合测试总分(含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1.我院重视招收特长考生,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等特长的考生。

                3.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通过各省、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一)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八、国家助学贷款、我院奖学金及助学金措施

                (二)我院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四)我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ξ 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

                (一)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符合我院转专业条件的,可根据自己意愿转换专业。

                (三)两年制和四年制本科招生办法,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十一、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www.lzzy.net/

                联系电话:0772—3156666、3156667传真:0772—313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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