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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院名称: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院代码:13933。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十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窦家山36号,邮编:730021。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五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学院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学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定向培养士官生的政审和体检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向各省(区)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 学院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 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招◣生:2018年,学院美术类装潢艺术◢设计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艺术(文)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艺术(理)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外语、语文。

                  第六章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录取

                  第二十八条 定向→培养士官生招生严格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文▲件(甘发改收费〔2016〕652号、1133号)执行,普通生(除定向培养士官生外的所有学生)学费4500元/学年,定向培养士官生学费70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在新生(包括普通高考♀招生、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的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奖助贷政策:(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助学金等受奖助面超过60%;(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5)单设国防助学金,在校入伍学生可以直接享受。(6)精准扶贫:被确定为精准扶贫的学生可以直接享受一等助学金。

                  第三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学院监督电话:(0931)8798186

                  第三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和体检,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三十六条 专业人数: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十八条 学院简介、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四十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第一学期末有一次申请转换专业的机会,具体细则按照《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窦家山36号(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lzre.edu.cn/

                  电子信箱:zsgzc@lzre.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学院微信公众号:lzre1951

                  第四十二◥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①属学院招生工作处。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批准签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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