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外省)
高校全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校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晨光路2号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我国最早的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江苏省连云港市风景秀丽的云台山麓。学校的前身是1983年3月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连云港职业大学,1999年3月连云港职业大学与连云港市职教中心合并,易名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养。近几年来,学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对外合作办学等方面都取得长足的发展。学校从2000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已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注重国际间的交流合作,与韩国木浦技能大学、汉拏大学、木浦机械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日本佐贺女子短期大学结为友好姊妹学校,每年互派留学生、进修生40余人;另与美、加、德、澳等国也有着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在校留学生人数位居江苏省同类普通高校的前列。
二、 录取规则: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待身体有残疾的考生,我院将慎重研究其所填报志愿情况,考虑其能否胜任专业学习等,然后决定是否录取该考生或适当地对其进行专业调剂。
4.普通类各专业无专业〖加试要求。
培养费:普通类4140元/学年,艺术类6800元/学年;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
五、奖、贷、助学金设置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lygtczjb@126.com
联 系 人:姚剑
邮政编码:222000
招生QQ: 465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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