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2、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全部在主校区办学。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2、预留计划不超过学院本科招生计划的1%,按照公安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录取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
4、男女生「招收比例: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女生名额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男女比例㊣ 不限,根据专业性质和就业要求女生慎报。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2、高等职业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警察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生源地情况最高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卐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除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还必须参加单独的体检面试。
(2)、报考非公安司法类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必ζ 须参加与学院联合办学单位组织的专业面试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航空安全员◥体能项目考核标准》),面试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高职非公安专业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
6、公安、司法类本科全省统招ㄨ,只录取参加当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辽宁省户籍考生。
8、司法类本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无专业志愿和专业志愿服从的考生不予录取。
网址:http://zsjy.lnpc.cn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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