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2.办学地点及@ 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4.办学层次:高职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万平方米(约合276.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3平方米;生师比19.3%;专任教师19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4.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27.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799.9元;图书27.7万册,生均图书60.5册。
各专业招收考生无语种限制,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五、学费宿费收、退费等说明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六人间(900元/年)。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800
六、录取办法¤说明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院校志愿及录取
4.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6. 联系方式
024-86609919 13604900499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网 址:www.lncjxy.com
E - Mail:lncjxy@163.com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3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08-05
-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辽宁招生计划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