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吕梁学院普通高考、对口本科、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吕梁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名称:吕梁学院。学校代码:1081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形式:全日制。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熊继军(院长)。办学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汾阳师范分校地址:汾阳市文峰路8号。离石师范分校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文化路102号。
第五条 吕梁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管理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对于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
3、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录取,当分数相同时,文史类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理工类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
5、“体育教育”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7、对口本科和专升本录取办法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学校不开设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吕梁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达到吕梁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给吕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汾阳师范分校和离石师范分校的毕业生,颁发吕梁学院毕业证书,并分别注明“汾阳师范分校”和“离石师范分校”。
第十四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贯彻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同时,学校配套实行吕梁学院单项奖学金、专业助学金ω 等制度,建有完善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并积极联系企业对困难学生进行社会资助。
第十五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晋发改收费[2018]293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等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联系电话:0358-2274236(传真)
电子信箱:llxyzsjy@163.com
离石师范分校电话:0358-8260235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吕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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