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〇一七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全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教育资格〓。
(五)学历证书:合格毕业生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一)学费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电子商务专业及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除原定学费以外需向企业方缴纳技能培训费7000元/人/年;自愿参加相关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考试者按规定单独收取费用。
三、录取要求、录取规则
(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外语语种除英语专业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但入学※后的教学中涉及外语时均使用英语。
(六)对同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1.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区)的相关①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录取。2.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第一※志愿专业落选,再根据考生成绩和意愿按参考志愿顺序录取。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对服从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3.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在体检、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4.其它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各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5.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一)学校助困的主要措施
(二)国内外的各类资助
(三)奖学金制度
(四)五年一贯制大专中职阶段资助政策
2. 五年一贯制大专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学校地址:云南省丽∑ 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
联系电话:0888—3196076(招办)
学校网址:http://www.lj-edu.cn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我校承诺上述内容如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一切责任由我校承担。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〇一七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〇一七年招生章程 08-05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〇一六年招生章程 08-05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计划 08-04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4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计划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