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学校概况: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是2005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校依托山东师范大学整体办学优势和优质教育资源办学,秉持“创新驱动ㄨ发展,科技引领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校企一体化,产学研用一体化”办学模式,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宗旨,强化基☆础知识,注重素质教育,突出能力培养,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理想与责任,富有创新品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学校现有教职工』511人,其中专任教师502人,教授39人,副教授8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6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185人,其中长江√学者2名、泰山学者1名,形成了一支素质精良、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和精干高▓效、严谨规范的管理队伍,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在紧紧依靠山东师范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引进合作名校名教授走进历山课堂,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几≡十位名教授成为我校兼职教授,让学生享受到一〓流师资教育。1项教学成果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个教学团队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团队,3名教师ζ 获省级教学名师称号,30门课程被评为山东省精品课程,承担山东省教学改革项目6项,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7项,全国节能减排大赛三Ψ等奖1项,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全国↑总决赛三等奖1项及各专业多项省级赛事奖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众多毕业生或考取国家公务员或被事业单位、国企及外资▓企业录用。
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数理学部和体育部、4个科研院所,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朝鲜语、日语、国际经济@ 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生物科学、广播电视编导、数←学与应用数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应用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生物技术、动画、化学、化ζ学工程与工艺、旅游管理、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风景园林、舞蹈学、学前教育、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数字媒体∞艺术、财√务管理等34个本科专业,以及语文教育、英语教育、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会计、动漫制作●技术、艺术设计、空中乘务、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工业节能技术、城市燃气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学前教育共17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英国Westminster大学、英国Bristol大学、英国The West of Scotland 大学、马来西亚南方大学、韩国大真大学、台湾南华大学、台湾远东科技大学、台湾高雄应用科技大学等十几所↘高校开展合作培养项目,全面开展学生国外交流学习项目▓,为学生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深造和就业空间。
第十二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并通过学校网站和◣省内宣传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艺术类ζ专业录取办法
非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使用学校组织的校考成绩。
空中乘务不再作为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普通文理类投档录取政策,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投∞档。
6.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六条 特殊要求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按教育成本收费。
普通文理类专科专业8000-9000元/生/年;空中乘务(专科)12000元/生/年;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9500元/生/年;校企合作(专科)专业12000元/生/年。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山东、山西、甘肃、河南、四川、安徽等省招生。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授予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助学金: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分别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2000元、3000元及4000元。奖、助学金比例占在校生总数的30%左右。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负责解释。
邮政编码:262500
E—mail:lsxyzsb@lishanu.edu.cn
网 址:www.lish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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