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和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刘月红院长
第十一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蕴华西街229号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0354—2667008、2667806
电子信箱:jzzyzsb@163.com
第十四条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纪检书记、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及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ξ学院招生政策。
第四章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省(市)对高校ξ 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实行高招信ω 息“十公开”,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条录取专业:根据考试成绩、专业志愿、专业㊣ 计划录取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以ζ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同等条件♂下,有艺、体特长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①条 外语语种要求: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第七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十条 退役士兵入学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新生入伍可保留学籍,退役复学〓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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