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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科技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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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江西科技学院,国标代码为10846,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占地面积2200亩,校舍面积近120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与生活设施齐备,建有300多个具有一流水平的现代化实验』中心和实训基地,以及标准的图书馆、塑胶田径场、体育馆、剧场等教学活动设施,学校拥有被列为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省级大学科技园、被授予“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红绿蓝众创空间。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施“四项〗人才工程”,抓好教学名师团队、创新科研团队和学生管理团队三支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程序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校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115号。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专业单独设立考点●的省份,文化成绩过线,校考成绩按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未单独设立艺术类考点省份,则承认该省的艺术类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和专业成绩完全相同时,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第十八条 学校对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美术设计类、编导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空中乘务相关专业:要求男生身高4375px、女生4050px以上。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二条 江西省高职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江西省ζ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ζ 的,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教育厅和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奖学金设置和贫困生助学措施有:

                  (二)学校设立的“于果助残扶贫基金”、“深圳校友会奖助学金”、“杭州校友会创业基金”、“彭丽丽、江期胜、祁小博、谢琦等校友奖助学金”;

                  (四)学校设立勤工助学金专项服务,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江西科卐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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