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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全称: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学院代码:13441
第四条 学院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校区。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院本科的录取批次在江西省为本科院⊙校第二批,在其它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调档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在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来@ 源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院︻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时男女比例无限制。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院有权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四章 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院♀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之外,还建立了“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十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学习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多种专业奖学金、先进荣誉的评选制度。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六章 其他
传真:0791-83843466 办公电话:0791-83855636
E—MALL邮箱: xjgzjb@163.com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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