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2012年招生章ω程
一、办学性质、层次
二、录取规则:
1、提前二本: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等五个本科公安类专业。
3、专科:按各省市所属批次录取。
遵循“公平竞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本科普通类专业的录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4、普通类专业的录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1、各专业》报考条件遵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
①年龄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
③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男子:50米7''以内(含7'');1000米在4'05''以内(含4'05'');俯卧撑10'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立定跳远》在2。2米以上(含2。2米)。女子:50米8''6以内(含8''6);800米在4'00''以内(含4'00'');仰卧起坐在10'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立定跳远╱在1。5米以上(含1。5米)。
④政审合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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