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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院性质及学历证书颁发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考生如生源不足,经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同意后,不足部分则转入学院当年吉林省专科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第七条学院根据专业培㊣ 养特点对考生的相关要求,按下列原●则录取:
(二)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男女比例不限。
(六)未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而参加了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如达到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分数线,但未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成功补报高考信息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九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第十一条对困难的学生的帮扶政策。
(2)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
第十二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依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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