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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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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部委码:12335  

                  北校区:山东省济宁市济岱路8号 邮编:272030   

                  第六条 学院基本情况。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03年学院首批参加并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4年被山东省①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骨干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被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授予“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5年被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评为“山东省职业教育先ㄨ进单位”,被山东省文明委评为 “省级文明单位”,被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评为“山东省会计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被《山东♀工人报》评为“最受企业欢迎的职业技术院校”。2006年获《齐鲁晚报》举办的山东教育总评榜---高职院校最具公信力奖。2007年被济宁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等部门授予“第四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荣誉称号和“五一劳动奖状”。 2009年被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志愿者工作部授予“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学院党委先后被中共山东省委和中共济宁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学院先后承担省教育厅教改立项课题、科研课题、省社科规划课题和省星火课@ 题38项,拥有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获得山东省优秀社科成果奖1项,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4项,省优秀软科学成果奖9项,市科技进步奖7项,市优ㄨ秀社科成果奖37项。   

                  多年来,学院为国家培养专业人才6万余人,受到省内外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学院地理位置优越,文化底蕴深厚,楼宇林立,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场所。   

                  学院确立了质量立院,精品建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战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为抓手,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实施校企合作、工学交替办学模式,努力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办学条件   

                  学院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完备,拥有数控加工中心、金属加工中心、汽车维修中心、建筑工程技术中心、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自动检测与转换、机床电气控制、液压传动、眼视光、会计模拟、电子商务、计算机、声乐、形体等近百个实验实训室和 2848台高性能微机,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可同时容纳4470人。开通了千兆宽带网,设有两套卫星地面接收装置及闭路电视播放系统、外语电台。   

                  专业设置   

                  就业状况   

                  发展前景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对口高职类。   

                  第十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报名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审查▽录取。录取的专业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报到、退学及学历证书颁发。   

                  学院通过邮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考生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方针,采取奖、贷、勤、补等办法帮扶学生,为学生排忧解难。   

                  国家助学金分别为3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1000元/人年三个标准,在校生覆盖率为14%。   

                  勤工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院按不同岗位发给每生每月勤工助学金110 -120元;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特困生补助,学院视困难程度予以补助。   

                  国家助学贷款。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学院积极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009年协助学生办理贷款312.789万元。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 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电话:(0537)2225775? 2285775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 邮编:272037

                  电子邮箱:zb.jzxy@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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