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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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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711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々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ξ 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招生录取批次分为:第三批专科类、高职“3+证书类”及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详见各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3+“证书”类、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须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的要求。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以考生投档总分加排位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报考普¤通高考、以普ζ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 剂,则根据Ψ考生投档总分加排位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美术术科只认可生源省组织的美术术△科统考成绩;音乐术科只认可生源省组织的音乐术科统考成绩。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ζ 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先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七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在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美术教育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①、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室内艺术设计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对视力有要求,请色盲考生谨慎报考。

                第三十一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住宿费:每生每年1300元[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江门市物价局《关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江价〔2009〕257号)]。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操作按国家和银行的规定▆执行。

                3.设立一系∴列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江门市政协扶困助学金最高额度为5500元/人•学年;江门市潮资企业联谊会奖学金2500元/人•学年; “有名氏励志奖学金”(100万元基金,利息用于奖▓学)1000元/人•学年;五邑慈善会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等。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 真:0750-3725908 联系人: 涂老师,陈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jmpt.cn

                招生qq群:293050975

                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750-3725073

                电子邮箱:jmptjcsjc@126.com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如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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