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职业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九江职业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九江职业大学——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二、国际代码:11505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四、办学层次:大专五、校址及办学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1号(鹤问湖校区)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94号(长虹校区)六、录取规则:1、严格按阳光招生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招生情况适当调剂。3、录取男女比例不限。4、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按各省招办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定执行。5、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6、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7、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予以退回。8、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学生公寓800元/人·学年。9、奖学金、助学金按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对家庭特困的学生实行“奖、缓、免、补、减”的方式给予帮助。七、毕业生就业:我校是江西省高校就业评估优秀单位,设有就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负责推荐就业。几年来就业率均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在95%以上。八、联系方式:电话:0792-8375558 8377677 8189297传真:0792-8371775QQ号:80008755832630232811769912262233601057Email:zhaojiuchu2006@yahoo.com.cn网址: www.jjvu.jx.cn邮编:332000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九江职业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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