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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主页

                2015年空军航空大学招生章程

                  空军航空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空军航空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军队有关规定,结合空军航空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空军航空大学(国标代码90057)是我国唯一一所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体,航空飞行指挥与航空工程技术专业兼容的综合性军事高等学府,是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学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2222号(邮政编码130022),其中航空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员培养主要在长春市内的飞行基础训练基地和校部2个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空军航空大@ 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设在政治部干部处,具体组织和实施空军航空大学航空工程技术类全日制本科学员的招生工作,空军航空大学不委托人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

                  第三章 学校概况与专业介绍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坚持以教师为主导的人才兴校战略,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办学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整体建设水平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经过多年来的持续投入和建设,学校在办学、科研水平等方面保持了较高水平,现有教授、副教授279名,博士130名,拥有一批“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空军院士培养对象。

                  第九条 招生专业为电子对抗指挥与工程、军事情报,共2个航空工程技术类专业。

                  电子对抗指挥与工程专业培养目标:完成大学本科教育和军官基础教育训练,培养德、智、军、体全面发展,具有航空电子对抗作战指挥、情报处理、作战运用、电子战飞机侦察与干扰空中勤务和航空电子对抗装备保障、论证研发等方面工作能力,适应空天电子战作战需要的军官。

                  军事情报专业介绍:空军航空大学军事情报是军队院校“2110工程”二期重点建设学科,现已成为从侦察信息获取、侦察信息处理、情报生成到情报管理四位一体的互联、互通、互融的系统化学科体系,具有航空与航天侦察兼有、图像与其他情报兼备的突出特点和空天一体、图像情报、“三级兼容”的鲜明人才培养特色。该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导,面向空天战场,突出图像情报特色,突出学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军事情报主要专业课程:开设影像判读原理、军事地形判读、战略目标判读、战术目标判读、图像情报整编等核心课程。

                  第十条 空军航空大学招』生计划,由总政治部干部部会同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根据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人才需求,遵循军事人才成长和干部队伍补充更替规律,依据《全军军官院校训练任务规划》拟制,由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批准下达。

                  第十一条 空军航空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同各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录取时,在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按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进行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提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00%提档。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一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政审和体检不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空军航空大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入学新生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复查。对复查复试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并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注销证明,向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寄送参军证明书;对复查复试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知考生所在地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第十七条 政治考核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毕业中学,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和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面试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面试工作人员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从军队院校统一选派。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第十九条 体格检查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指定军队中心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

                  第七章 外语语种要求

                  第八章 考生条件

                  (一)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

                  (三)考生应当是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

                  第九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空军航空大学本科毕业生颁发空军航空大学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经复查复试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按规定享受津贴待遇,不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七条 空军航空大学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431-86959214。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空军航空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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