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内招委发〔2008〕6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校本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
鄂尔多斯学院: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三)办学层次
(四)办学性质
(五)学习形式
(六)学习地点
(七)办学特点
(八)办学定位
二、招生计∑ 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内蒙古大学2008年招生总数为5430人。其中本科4530人,高职高专900人。本科学生中,普通文科(文史类)招生1232人、普通理科(理工类)招生1885人,蒙授文科招生408人,蒙授理科招生140人,蒙授艺术招生142人,汉授艺术招生723人。高职高专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招生。从2006年招收的高职高专学生开始,学校不再组织专升本选拔工作。
1.国防生:提前录取(随军事院校一同录取),政审、体检等按军事院校相同的标准进行。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线;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其中鄂尔多斯学院学生和满洲里学院学生在本科二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四)外语语种
外语语种要求均在招生计划中注明,未注明语种的专业表示无外语语种要求。
(五)外语口语要求
(六)体检标准
(七)男女比例
(八)保送生录取
三、录取规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考生均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区内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区外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四)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2)绘画(专业代号01、11)、动画(专业代号02、12)、美术学(专业代号03、13)、雕塑(专业代号04、14)、艺术设计学(专业代号05、15)、艺术设计(广告、环境、多媒体、装饰,专业代号06、16)、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专业代号07、17)等专业,专业成绩(满分为500分)×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凡第一志愿报考内蒙古大学艺术类的考生,如同时通过我校多个专业(专业代号不同)的专业考试,可以选择多个专业志愿报考。各个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区别各个专业按照相应专业的成绩排序方法分别排序录取。
考生在参加内蒙古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前提下,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部分专业招生科类及按类招生和大类培养专业、部分专业单科成绩要求
(二)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中录取;俄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中录取;日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中录取。要求外语口♀试、听力和外语单科成绩均及格以上。
(四)艺术类考生,按蒙语授课艺术类文科、蒙语授课艺术类理科、汉语授课艺术类文科和汉语授课艺术类理科分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要严格按照其所持有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报考,专业代号按照专业考试合格证中的代号填写,不得报考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
(六)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新生入学后将实行按类教学,经济学类在本科三年级开始分为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三个本科专业学习;工商管理类在本科三年级开始分为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4个本科专业学习。
(八)新生入学后,从哲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选拔文史哲基地40人。
(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在内蒙古大学软件学院就读,按照软件产业的特点,充分考虑软件市场对软件人才的实际需求,培养熟悉大型软件开发规范、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开发型软件人才。本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收无专业志愿考生。
(一)国防生要求必须是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男生。
(三)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70cm以上,男生身高185cm以上;表演(舞蹈表演—男舞)专业∮要求身高172cm以上;表演(舞蹈表演—女舞)专业要求身高162cm以上。
六、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根据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08〕3号),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一)学费
2.高职高专:4500元/年·人。
700元/年·人(6人间);1000元/年·人(4人间)。
(四)新生奖学金
所有高中阶段蒙语授课学生均颁发专业奖学金280—500元/年·人(不含八省区协作计划录取的蒙语授课学生)。
八、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处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三)学校对招生办公室、各院系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五)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七)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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