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516025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惠州市人民政府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ω 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ㄨ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高职类“3+证书”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ㄨ,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 十四条 第三批专科: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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