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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科技学院ぷ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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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南╲科技学院,英文译名为“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部标代码为10551,学校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

                第三条? 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涵盖理、工、文、法、经济、管理、教育等七大学◢科门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以“有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为指导思想,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政策、生源计划和录取结果均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和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下设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学校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开展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做好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学科建设、毕业生就业等情况;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及时报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等。

                第九条 ?学校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永州市零々陵区杨梓塘路130号;邮编:425100;联系电话:0746—6382188/6381290(兼传真);学校网址:www.huse.cn;电子邮箱:hnkjzsjy@163.com。

                第三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条 ?考生所录取专业相关文化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及格分数,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招生政策作出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学校英语科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且口语ω合格的考生。因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其它专业原则上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应达到“合格”(江苏、江西、山西、福建、山东、湖北、河南、安徽、河北、广西、浙江、甘肃省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准,其他№生源省份以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专业总成绩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6:4的比例折算相加而得,美术类专业总成绩由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相加而得,其中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考试总分(或采用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计算规则)。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在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在各省、市、自治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五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ξ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志愿同分时,分别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十六条 ?分ζ 专业录取时,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根据进档考生总分从ㄨ高到低,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除省级高考招生机构有明确规定外,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我校选考科目上线考生不足时,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承认各省按政策享受各种加分和政策允许降分投档的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录取等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湖南科技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其中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身高必须在男165cm、女154cm以上,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身高必须在男165cm、女155cm以上,并且五官端正、四肢健全、口齿清楚,没有其它身体上的缺陷。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应届№生、往届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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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湘价教〔2009〕56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第二□ 十三条? 学校在录取的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可以进△行其录取资格复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发现其卐在考试或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Ψ 金、勤工助学金等构成的奖、助、贷、补、免基金,从学生年度学费中按规定比例々提取。分校、系两级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和特困优秀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同时学校还争取各种社会资△源设立专项助学基金与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 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捐资助学补助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予以帮助。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学生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湖南科技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6383052,学历证书查询网址:www.chsi.com.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科技学院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专业的〖招生,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ξ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湖南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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