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我院是一所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隶属湖南省商务厅。
第五条 学院以外语与外贸类专业为主,文、经、管、工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目前共开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商务英语、应用韩语、财务管理、商务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电算化、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外包服务等近28个专业,面向全国十一个省市招生。分专业来源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计划专辑。
第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合格标准。
对所有投档的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档分从高到低安排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果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考生,可安排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学校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十条 学院是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与澳大利亚实行联合办学的院校。今年实行联合办学的专业有国际商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四个专业。凡就读我院中澳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成绩合格者,可分别获取我院和澳大利亚博士山技术与教育学院发给的双大专毕业文凭。
第十二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10114
联系人:贺老师、杨老师、刘老师
E-mail: 34111873@qq.com
学院网址:http://www.hnwm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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