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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部标代码:13802
(二)学校主管部门:湖南省卫生厅
(四)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高家坳
电 话:0731-28519008 28519048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要求和限制
(六)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八)录取原则:
2、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办理,即先录取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
(九)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办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十一)学费将严格按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
(十三)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除可向生源地银行办理助学贷款外,入校后学校亦可协助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可向学校申请特困补助金。
1、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和省级奖学金;
3、学校对贫困学生设有一定『量的特困助学金。
(十六)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专科招生工作。
(十八)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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