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司法警官类@ 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十一条 我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中职学生)。
第十五条 我院招生计划及专业以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信息为□ 依据。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我院对投档的上线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专业。对投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所报专业都々不能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报考我院高职高专批次和对▓口升学批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身高、体重、视力等没有特殊≡要求。
1、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
3、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第二十二条 我院对报考司法类提前专科批次专业的考生不◢再进行现场面试,相关数据以高招体检表电子信息为依据。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五条 新ξ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九条 我院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内容可∑在教育部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电话:0371—63760931(兼传真)、63975691、63755266
电子邮箱:jingyuan411@126.com
第三十一条←← 我院没有任何分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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