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172
第六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大道18号;邮政编码:571126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八条 办学性质: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Ψ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学历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 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纪检监察处,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Ψ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我院招︾收学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我院仅招收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为保证生源质量,体现考生权益平等的原则,在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
1、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任何单位和个人向考生承诺优①先录取无效。
第二十←三条 我院艺术类录取专业成绩使用各省联考成绩,录取时按照各省招生考试ω 院文化分和专【业分具体要求的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要求:
第七章 收费标准
书本费:按学年△收取,多退少补。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①
第二十九条 我院设有多种奖助学金及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最高为8000元/年,学生参赛获№得省级以上或部级以上最高奖励30000元/项,对于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必要的证】明,学校可以提供绿色通道同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第三十条 我院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琼教计【2008】158号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纪律监々督与申诉联系部门:海南科技@ 职业学院招生纪律监督委员会。
监督电话:0898-65960907电子邮箱:350187912@qq.com
咨询电话:0898-65969918
电子邮箱:hnkjzsb@126.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