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湖南工程学院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五、学校国标≡代码:11342
七、招生计划:学校2017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其中艺术类招生计划投放在湖南、河北、河南、山东、福建、山西、安徽、贵州、甘肃、江西、广西、江苏、云南、内蒙古和广东等15省。
(一)基本原则
2. 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
(二)相关科目要求
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目前投放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为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
九、收费标准:
2.住宿:一类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二类公寓1000元/人•年,三类公寓8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元/人•年。
备注:教材费为预收费,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实际收费以物价局批示为准。
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会计学、市场营销、英语。
1.经过学习,符合条件,颁发湖南工程学院学历和学位证书。
3.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我校毕业生以基础知识扎实、综合能力强、基本素质好而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在省内名列前茅。
联系电话:0731-58688511 58683867(传真)
邮政编码:411104
学校主页:www.hnie.edu.cn
我校是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风电装备与电能变换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湖南省首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
十四、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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