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 才的选拔渠道,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的原则,通过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较高的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优秀人才◣,为建设法治湖南、平安湖南服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 院长任副组长,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以下简称“招就处”),主任由招就处处长兼任,院办公室、招就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法律系、执行系、司法系、管理系、基础课部、计财处、警体部、学生处、后勤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单独招生有关政策,结合学院生源和各专业办▓学情况,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当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文化考试和面试两部分。文化考试采用一套试题,总分300分。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与逻辑知识、科学№常识与人文知识、数学应用能力和英语应用能力。文化基础考试根据普高生、中职生等不同考生类别,分别命题组考。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对学生的专业♂兴趣、专业取向、心理素质、个人爱好、文体特长等方面进行考核。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考试与面试的成绩,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对有体育、艺术、播音主持、美术等特长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
4.考生被我院单招专业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入学院其他●非单招专业,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ξ 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八、相关事宜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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