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按照服务地方经济和市场需求的思路进行学科专业布局,现有10个二级学院,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八个学科门类,开设有48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同时按照国际化办学思路积极探索与国外大学合作办学。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和朝鲜语。
第九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身高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表演类专业的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联考成绩为准;我校未组织校考的其他省市考生专业成绩以其所在省市联考成绩为准(含江西省);山东省、吉林省、江西省已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且成绩合格方能填报志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市、区)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将在录取结果审核█确定后的24小时内予以公布。学校网站地址:http://zs.hieu.edu.cn。
第十七条 学校本科、专科、国际项目招生专业见附表,所有专业严格按照学校上报≡湖南省物价局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 奖学金、助学金:学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〇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设置校奖学金和 “托德·本森”奖学金,校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500~3000元/人,托德本森奖学金在当年新生中产生,奖励金额为四年学费总和。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学校每年在校内为学生提供100个左右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提出勤工俭学申请,经批准后利用课余时间上岗,月报酬400-600元不等,一般按10个月发放。校外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由学工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和招生就业办共同负责。
第二十三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E-Mail:hnce8100988@163.co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全日制统招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年招生章Ψ 程
- 上一篇: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