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要求的范围执行。
4.对有选测科目的省的考生按照各省相关〇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6.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
8.专业确定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填报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10.身体要求:学院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的省招生主管部门。
学业合格者由“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具印颁发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士学位。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 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奖学金、“南京贝特环保”奖学金、“叶桂英”奖学金及热心教育人士捐资设立的助学金。
3.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制度。
②勤工助学:学院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处
招生咨询热线:0555-5228888
学校网址:http://www.hhuwtian.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々: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6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08-05
-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7年分省分专业计划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