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怀化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招生,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怀化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坐落在交通枢纽城市-湖南省怀化市。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通讯地址为:湖南省怀化市迎丰东路612号,邮编:418008,联系电话:0745-2853370,传真:0745-2854961。电子邮箱: hhxyzsb@vip.163.com,学校网址:www.hhtc.edu.cn。
第九条 学校原则上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就业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第二志愿考生,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英语专业必须英语口语测试合格,英语单科成绩符合学校当年的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组织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60%与文化成绩×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湖南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采用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体育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的体育专业投档分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卐处,以本章程为准。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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