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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07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ζ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75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为主

                  第九条 办学特点:河南大学具有悠久的学术ζ 传统与人文传统,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大学,学科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医学10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河南大学设有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河南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三条 2007年河南大学本科计划招生8400人,专科计划招生「1200人;民生学院本科计划招生1700人,专升本计划招生320人。

                  第十四条 日语、俄语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其他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10分。

                  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人民武装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限招女生30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限招女生20人。国防生具体专业的男女比例见河南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普通类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计划公布形式Ψ: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章程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二十条 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即志愿优先,学校对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相同志愿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河南省的考生采用河南省美术类统一考试卐成绩,外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具体↓原则是:(1)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美术学(含书法Ψ 方向)、摄影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艺术设计、绘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的录取。河南省的考生采用河南省音卐乐类统一考试成绩,外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具体原则是:(1)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音乐←学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视唱、乐理择优录取(河南省音乐考生总分必须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3)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表演(戏剧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 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河南省的考生采用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外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 专业的录取。在文化分够线、专业分超过省定本科线6分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考■生必须通过河南省或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水平测试,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国防生录取:认真贯彻ㄨ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招办确定的提前批次内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同类专业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并通过军队组织的考核、面试、体检,由学校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河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协助,参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优先考虑。

                  第二→十四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我校各类专业具体学费标准々如下:文科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医学类4500元/生·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 费14000-18000元/生·年;软件技术学院专科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另外,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600-93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 学校奖励:目前,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20多项奖学金,总金额1042万余元。  (1)新生奖学金(以免学费的方式发放):以录取考生□所报志愿(第一志愿)和高考成绩确定◆前60名,其中文︻科前25名,理科前35名,第一学年学费全免。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分等级每人奖励4000元。  (3)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分等级每人奖励3000元。  (4)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0%;一等奖占学生总人数的4%,金额3000元;二等奖占学生总人数的6%,金额2000元;三等奖占学生总人数的10%,金额1000元。  (5) 社会捐助奖学金:共计24项,根据捐助单位」和个人要求评选,奖学金500-5000元。

                  第二▃十八条 学校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构建和完善了“奖、贷、助、减、补”等并举的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政策助学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国家助学贷款与校内贷款相▲结合、校内帮扶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格局。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河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ㄨ人的非法招生录取宣传等活动。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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