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何氏医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6号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七年。
二、计划特别说明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 预留计划1%,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高专升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达到辽宁何氏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六、录取办法说明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我院录取新生的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的规定。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依据考生文化课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其他省份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报考辽宁何氏医学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地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应层次合格证。
七、监督措施
2、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4、凡违反录取原则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接待地点:辽宁何氏医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网 址: www.he-edu.com
传 真: 024-88059706
辽宁何氏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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