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 高考招生 >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ω程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学校全称: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3、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
二、招生计划
2、学院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1、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专业不适宜辩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5、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否则,做退档处理。
7、男女比例无限制,自然录取。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首页 1 [2] 下一页 尾页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