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5年招□ 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包括艺术类美术本专科、普通文理本专科的◢招生。
第四条 学院是一所多科性教学型本科院校,主要办学层次为“大学本科”,实施普通本专科的学历教育。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教育部及省招委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要求,执行学院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办法,监督招〒生工作的有序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招生宣传贯彻卐“以考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热心细致地为考生及家长服务。
第九条 学院通过官方网站(http://gcxy.hbut.edu.cn)、新闻媒体以及现场宣传的方式开展招生宣传,发布招生相∏关信息,公布录取结果。学院Ψ 通过电话027-59751234、59750911和招生信息网:zs.hgdgcxy.com接受咨询。
第十条 学院2015年招生计划2700人,其中本科计划2000人、专科计划7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院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来源计划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生源充足的省(区、市)使用预留计划予以微量调剂。若当地招生政策允许,也可在科类计划中作微量调剂。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实施专业志◇愿录取。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依次调〖剂到其它志愿专业。
第十七条 网上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于报到日前向学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①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休学♀或退学。
第二十二条 对于优秀学生,学院设有※素质发展奖学金(600—2000元/人·年);各种专项奖学金(500—3000元/人);特别优秀学生可获取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学生获奖面超过22%。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015年5月10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ㄨ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0年专科计划 08-04